今天是:
关于转发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
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
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,市直各学校:
接泰安教育局通知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法字〔2015〕3号),决定在国家宪法日(12月4日)期间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学校要高度重视,按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通知(见附件)要求,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、丰富多彩的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。
2.在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,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,形成工作报告,以乡镇街道、市直学校为单位于
新泰市教育局基教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