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新泰市汶城中学手机管理实施方案
新泰市汶城中学秉承“人本立校、素质立身、铸造特色、内涵发展”的办学理念,致力“培养卓越人才,铸造卓越教育”的办学目标,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,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,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。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〔2021〕3 号)精神,按照《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手机管理的若干规定》(新教函〔2021〕21号)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订本方案:
一、管理领导小组
组 长:菅本凯
副组长:徐维强 杨昌友 孟宪彬
成 员:纪庆舒 杜洪祥 朱 楹 高中明 朱丽萍 许忠峰 程森凤 苑海彬 薛 诚 赵 妍 方志全 全体班主任
办公室设在政教处。
二、基本原则
以“优化学生思想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”为活动原则,做到“科学引导为主,惩戒为辅,家校沟通,共育人才”。全校师生认真学习、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校手机管理的工作要求,利用每周一升旗仪式、主题班会、校园广播站、致家长的一封信、班级家长微信群、家委会、家长会等方式,让“科学使用手机、健康成长”这一理念深入人心。
三、管理制度
1.严格落实管理要求。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(确需带入按规定申请程序执行),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。(课堂范围既包括教室内教学,也包含体育课、实践课、体育训练、各种会议、集体活动等课外课堂。)
2.明确手机带入校园申请程序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。学校制定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,明确申请程序:家长、学生提出申请(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)-班主任审核签字-学校核准申请(政教处)。入校后,第一时间将手机及其附属部件交由年级主任保管。使用时,学生需填写使用记录单,并在老师监管下使用。使用完毕后,立即交回保管处。做到学生-班主任-手机保管人员-学生使用手机的无缝管理,责任到人。
3.学校统一手机保管装置。保管装置设置在年级主任办公室,按班级统一编号、上锁,年级主任负责手机的保管安全工作,并保持保管装置的干净整洁。
4.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。学校设置公共电话、办公室电话、班主任热线等多种方式,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,方便学生与家长的联系,保障学生与家长通话的隐私需求。
5.规范学生私自带手机入校惩戒程序。对未经学校批准学生私自将手机带入学校的,按照学生惩戒管理办法,事先通知家长,畅通学生申诉通道,依据事实科学处理。
6.严禁手机作弊现象。学生将手机带入考场,发现后立即收缴学生手机,视为考试作弊,取消当场考试资格,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;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的,根据《新泰市汶城中学班级量化考评细则》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7.做好学生手机使用的教育引导。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、班团队会、心理辅导、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,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,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,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。
8. 加大宣传形成家校合力。学校将手机管理的制度要求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、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让家长知晓;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,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。家长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,学生在家学习时,家庭其他成员不能当面使用手机,如果接打电话,要离开学生,声音不能影响学生学习。家长要履行教育、监管职责,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,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,防止学生沉迷网络。家长老师加强交流沟通,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
9.规范教师手机管理,发挥对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。教师不能将手机带进课堂,在办公室内不能浏览与工作无关的手机内容,手机的音量不能影响到其他老师办公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,教师不能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,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在师德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。
四、附则
1.本规定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,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2.本规定解释权由政教处负责。
新泰市汶城中学
2021年9月1日